2025年7月17日,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宁沪支队第三大队处理了一起新疆维族当事人因语言交流障碍引发的案件。起因是两名维吾尔族驾驶员因车辆超长,不符合驶入高速要求,又与收费员之间因语言沟通障碍,未能清楚理解收费员的劝退意图,自行驾车驶入高速,被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将该车以涉嫌扰乱收费站收费管理秩序为由列入了高速公路禁行名单。

第三大队执法人员通过对现场音视频证据核实,确认驾驶员非故意违规,并且态度诚恳、积极配合调查,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最后,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遂决定给予其免罚处理,改为普法教育。执法人员现场陪同观看安全教育视频,解读相关交通法规,同时醒驾驶员今后如遇语言交流困难,可寻求交通执法帮助或提前了解相关规则,避免类似相同情况发生。此次柔性执法充分体现了大队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也有着温情的一面,让少数民族群众切身感受到交通执法服务的温度,为促进民族之间的理解与和谐搭建了一座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