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执法模式,加强船舶分类分级监管,近日,江苏交通执法集中开展重点跟踪船舶列入工作,筛查出今年以来被行政处罚两次以上的船舶4582艘,对其中111艘一年以内发生两次严重违法的船舶依法列入重点跟踪。列入重点跟踪后,上述船舶在全国范围内将被严格监管。据悉,江苏交通执法是《重点跟踪船舶监督管理规定》新条款实施后全国首家将两次严重违法船舶列入重点跟踪的单位。
2023年底,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对原《重点跟踪船舶监督管理规定》作出重大修订,新条款要求对“连续12个月内因配员不足、恶意关闭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故意非法排污、超载、内河船涉海运输等严重违法行为被海事管理机构行政处罚2次的”船舶实施重点跟踪,这一条款大大增强了对上述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彰显了水上交通执法整治安全领域一系列顽疾的决心,对于船舶分类分级监管制度的发展具有深远影响。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新条款实施后,江苏交通执法迅速行动,在落实新条款要求上走在了全国前列。为实践中央统一公平的监管要求,江苏交通执法跳出信息孤岛,主动整合全国直属海事系统行政处罚数据,形成统一数据源,对在全国范围内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同时又属于江苏交通执法列入管辖的船舶进行筛选,确定目标船舶。为保障列入目标的合法合规,江苏交通执法组织公职律师团队,详细研究新条款的文义、立法意图以及现有水上交通执法的法律体系,对列入范围进行严格控制,确保了广大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江苏交通执法将结合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部省联动试点工作,积极推动重点跟踪船舶智慧监管,丰富船舶分类分级监管内涵,努力打造高质量交通综合执法江苏品牌。